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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优惠、价格欺诈 兰州这两家酒店被罚款曝光

2024-04-24 18:10:23        来源:奔流新闻

奔流新闻讯(记者欧阳海杰)为强化酒店宾馆市场价格监管,不断规范餐饮、住宿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大对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4月24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起依法查处的虚假优惠、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汉庭兰州奥体中心万达茂酒店 拟处罚50000元

4月3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民在抖音网络平台反映奥体中心周围酒店疯狂涨价是平时几倍的问题,立即对甘肃万鑫时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汉庭兰州奥体中心万达茂酒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携程网络平台发布的2024年5月25日至5月26日预订商务大床房价格有两个标准:划线价1430元,在线预订价1344元。

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当事人自2023年11月9日正式营业至今,从未按以上两种价格实际交易过。当事人虚标划线价与在线预订价的行为,已构成无法进行价格比较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涉嫌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甘肃金沐熙商务酒店恶意退单涨价 罚款3000元

4月9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网民在抖音网络平台发布甘肃金沐熙商务酒店恶意退单涨价的问题,立即对甘肃金沐熙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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