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社会热点>

借账号玩游戏致封号十年 甘肃镇原法院“云调解”:赔偿3.5万元

2024-04-10 16:17:38        来源:奔流新闻

网友借账号玩游戏,却因作弊导致账号主人充值投入达六万余元的账号被封,且一封就是10年,继而引发纠纷。记者从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镇原法院通过“云上法庭”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借账号的网友赔偿对方35000元。据悉,此案是《民法典》实施以来,庆阳市首例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

2023年4月,张某在社交平台结识陈某,经常借用陈某“和平精英”网络游戏账号进行娱乐。2023年9月,在张某要求下,陈某提供了游戏账号密码,张某多次登录该账号娱乐,并将账号转借他人。后该游戏账号因存在“修改游戏代码或数据,使用作弊手段破坏游戏公平性”情形被游戏官方封禁10年。

陈某认为,自己为该游戏账号投入了大量金钱及时间成本,张某在借用期间违反游戏规则致账号被封,遂通过网上立案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相关损失。陈某、张某均为网络游戏玩家,又都在外地务工,镇原县法院遂决定通过数字法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陈某为该游戏账号累计充值金额67793元。同时,法院还查明,该网络游戏账号确系因张某未征得陈某同意,私自允许第三人非法使用外挂,导致账号被封禁。

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网络虚拟财产依法受到保护,陈某的财产损失,张某理应赔偿。此外,法官也指出,陈某违反《腾讯游戏许可及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将自己游戏账号出借他人,其行为亦存在过错。

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张某一次性赔偿陈某35000元。

据案件承办人介绍,《民法典》正式将虚拟财产列为法律保护对象范畴,合法的虚拟财产具有财产的属性,亦受法律保护。游戏账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网络虚拟财产,存在于网络游戏空间内,具有合法性,具备一定价值,在一定条件下可进行交易,具有一般商品属性,网络虚拟财产遭到非法侵犯时,和普通财产遭到侵害一样,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此例网络侵害虚拟财产案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数字法庭”平台快速高效审结,不仅为诉讼双方提高了诉讼效率,也降低了诉讼成本。

文丨奔流新闻通讯员黄建国 记者张秀芸


奔流新闻线索报料方式

电话:19530461646   

微信:BL19530461646  

拍客:710060272@qq.com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