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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山体滑坡灾害调查终结 事发前三次接到撤离通知

2023-02-03 18:18:15        来源:奔流新闻

2月2日,奔流新闻记者从重庆市应急管理部门了解到,巫溪县“6·23”滑坡灾害调查已经结束,调查认定,巫溪县“6·23”滑坡灾害是由自然因素、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共同作用引发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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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12时46分,巫溪县白鹿镇中坝村发生岩质山体滑坡,规模约150万立方米,造成巫镇高速第三合同段临时工程QT15取弃土场、巫溪县渝锐建材有限公司采砂厂被掩埋,2人死亡、3人失踪,堵塞湖塘河河道长约600米,直接经济损失约491万元。

事发后,当地成立重庆市巫溪县“6·23”滑坡灾害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对巫溪县“6·23”滑坡灾害开展调查评估工作。通过灾害发生情况、形成原因分析,有利地形条件和易滑地质结构是此次滑坡发生的内在因素,暴雨和坡脚切坡开挖是此次滑坡发生的外在因素,在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引发本次滑坡地质灾害。

《巫溪县“6·23”滑坡灾害调查报告》(下称《报告》)内容显示,6月22日3时许,中铁十五局巫镇高速取弃土场所在山体发生落石,当日8时许再次发生落石,巫溪渝锐公司采砂厂厂长王某用手机录制两段落石视频后,将该视频及落石情况告知另一股东,该股东将落石信息告知中铁十五局五公司和中坝村,中坝村将信息上报白鹿镇政府。当日9时、10时、16时,采砂厂三次接到撤离通知,但该采砂厂未按要求组织人员撤离,并继续作业。6月23日9时至灾害发生时,王某安排员工在落石危险区内拉砂作业并转移警戒线范围内的设备物资。此次灾害导致包括王某本人在内的五名人员死亡。调查组认为,王某对事故结果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王某在本次事件中已经死亡,建议对王某免于刑事责任追究。

调查组建议由中铁十五局给予巫镇高速三分部总工、技术负责人张某政务降级处分;建议由中铁十五局给予巫镇高速三分部项目经理程某政务记大过处分。

《报告》认为,此次灾害暴露出当地地质灾害风险意识和认知不足、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不全面、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不精准等问题。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违规作业、非法取土、人员转移避险不及时、险情信息上报断档、日常监管失管失察等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单位对此次滑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负有责任。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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